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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從來都不知道我們的愛這麼的廉價,
它的價值只是在FB上面按讚而已。
原來這就是愛的力量啊…
去年就已經有看到有人在到處拉票了,
利用FB投票來決定對公益慈善團體的捐贈方式,
說真的非常的不好,
說穿了,只是團體在為自己打知名度而已,
最後是誰投的,投給誰真的重要嗎?
如果真的是想捐助慈善團體,
為什麼不訂立一些辦法,一樣讓團體來提案,
選出覺得不錯的團體來贊助呢?
而不是讓網軍來投票投出他覺得還不錯的?
或許這樣說有些偏頗,
但實際上有把所有團體的提案看完的有幾個人呢?
不一是堆人看別人說那個好就投給那個,
那些提案根本就是寫好玩的…
重點在誰的網軍比較多不是嗎?
而且中最大的受益者是誰呢?
我想是活動單位吧,
一下子讓上百萬人知道你的單位有在辦法動,
而且使用的資金還不是自己的,
還有別人贊助,甚至還幫你做廣告,
CP值可能比你直接在電視上打廣告還要好吧!
或許你會說公益團體還是有拿到錢啊,
但這樣的投票真的公平公正嗎?
做出來的選擇真的是最好的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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