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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什麼沒事寫這篇文章呢?
還不是因為要拿油去退被全聯0800的客服刁難了…

話說11/2(六)晚上發現昨天新聞報的福懋油品真的家裡有一瓶咧…
而且今晚的菜裡就有加入@@
但覺得倒掉很浪費 還是把菜吃完了= =|||

11/3(日)早上找了找紙本發票就是找不到,
剛好全聯有寄新的DM來,
就順手拿起電話打給0800(以下為約略談話內容)
我:如果找不到發票怎麼辦?可不可以退貨?
客服:不行退貨,一定要有油跟發票才可以!
我:不是有會員消費記錄嗎?這樣不能退嗎?
客服:不可以,要有發票才行。
我:不是採用電子發票了嗎?你們應該可以查電子發票吧?
客服:不行咧,規定就是要有發票才給退。
我:發票規定不是要保留5年還是10年嗎?為什麼不可以查?
客服:沒辦法查哦。
我:可以幫我轉現場主管嗎?
客服:現在主管不在。
真的是非常好樣的,讓我非常不爽的把電話掛了。

回到正題,
不管是上次的毒奶事件,還是這次的毒油事件,
所有的通路商都要認發票,
就算是會員也一樣要發票,
如果是會員沒有發票消費日又超過2個月,
那就只能算你自己倒楣了…誰叫你要那麼久以前買是嗎?

當初電子發票的立意不就是為了讓店家方便儲存發票嗎?
店家也利用這套系統很方便的記錄消費者的消費狀況,
難道超過2個月業者就會自動把這些記錄清掉嗎?
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啊,只是存心刁難消費者罷了。
就n年前很流行的data mining的角度來看,
這些消費者的消費行為紀錄可是寶啊,
可以用來分析消費行為,來做行銷用的,店家怎麼捨得刪掉呢?
說穿了我覺得是店家不想支付這筆錢給消費者,
畢竟大統等油品收回後,不曉得有沒有辦法向大統等廠商拿回貨款仍然是個問題,
與其讓消費者認賠,也不要公司損失吧,
只好將退貨門檻設定高一點。

就電子發票來看,確實對店家來講真的很方便,
但從這件事來看卻對消費者非常不利…
因為你的購買憑證掌握在賣家手上,
店家只要說超過2個月查不到了哦…你只能認賠。
真的查不到2個月前的記錄嗎?
說真的…我也不知道 因為我沒用電子發票…我都用不環保的紙本發票
至少有憑有據的掌握在自己手上。

回到前面的全聯退油好了…
其實後來從家人說找不到的舊發票記錄中找到了購買的發票,
趁有外出的時候就拿到全聯去辦理退貨,
結果小姐說…你這個不是在我們家間分店買的哦…
請到購買的分店去退…害我又要跑到別間分店去@@
退貨時問門市小姐,如果沒有發票怎麼辦?
小姐竟然說可以查2個月內的會員記錄,
但是要等14個工作天才行,
shit~~我3、4個小時前打客服跟我說不行,
現在門市小姐竟然跟我說可以,
客服是故意的嗎?故意不想讓人退貨是嗎?
而且全聯網站完全沒有任何退貨消息(至現在為止),
連11/3去退貨的2間門市都沒有張貼任何退貨公告
(只有一間有張貼特價的福懋油停售而已),
真的讓我對全聯好失望啊…(家樂福至少都有在網路上po退貨資訊)

不光是這次混油事件,
連上次的毒奶事件都是一樣,
全部都要看發票…非常剛好的我都還沒把發票銷毀掉,
混油的油品是在8月買的,
但是毒奶事件的發票卻是在毒奶爆發前半年買的
(當時有特價,家裡一口氣買了3、4罐)
緩慢的銷毀資料紀錄卻讓自己有了退貨憑證。
這時候突然讓我想起以前大學時某個法學通訊課教授講的話,
他都把發票、收據…等憑證保留10年,
因為不曉得什麼時候會用得到,
看來我應該也要努力效法一下,這樣對自己比較有保障吧,
畢竟真的不曉得什麼時候用得到。
其實…我某個收藏信用卡收據的盒子裡…
還留有民國88年附近到現在的信用卡明細,到現在一直都沒處理掉…
應該是不會用到吧…既然不確定就繼續留著吧!
(話說我還是很不環保的用紙本帳單= =|||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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